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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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0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3月27日,由灵武市检察院指控马某甲、吴某某、马某乙、杨某某、马某、郭某某、马某丙涉嫌寻衅滋事罪在灵武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恶案件。
记者了解到,这起涉恶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保证打好灵武首起涉恶案件这场硬仗,确保该起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有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起到震慑犯罪的目的,灵武市检察院指派两名有多年公诉经验的员额制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将建成的办案指挥系统,在该案的庭审中投入使用,以科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
该系统是该院已建成的远程办案系统的重要部分,主要是利用远程视频终端,将终端获取的庭审现场的画面和声音信息通过网络实时传输至远程视频指挥室,远程视频指挥室再通过语音指挥庭审现场公诉人,一方面达到指挥庭审控制现场效果的目的,另一方面该系统可以实现直播、录播庭审过程,组织干警观看优秀庭审现场,以达到学习、反思、提高庭审质量目的。
该“涉黑案件”庭审当天,灵武市检察院邀请上级检察院有经验的检察官和本院公诉部门所有干警共同组成了“庭外大脑”,全力支持公诉人与7名被告人及8名律师在法庭上“较量”。最终,在“庭外大脑”和场内公诉人的共同努力下,7名被告人皆当庭认罪认罚,有力地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打响了灵武市“扫黑除恶”战役的完美第一枪。